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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太原11月6日電 (任麗娜)山西省紀委監察廳6日對外發佈消息稱,近3年來,山西省臨汾市查處大操大辦案件258件,處分黨員幹部278人,責任追究領導幹部105人。
  臨汾市紀委監察局稱,大操大辦是社會痼疾,任務重、難度大、易反彈。臨汾市委把治理黨員幹部大操大辦藉機斂財工作,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、納入各級黨委(黨組)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。
  從2005年起,臨汾市委先後出台4項制度,規定凡查實黨員幹部大操大辦問題,不僅追究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,還要影響年度單位班子考核和文明單位評選工作。
  近3年來,臨汾市紀委監察局共制止違規大操大辦問題376起,查處案件258件,處分黨員幹部278人,責任追究領導幹部105人;撤銷“文明和諧單位”稱號7個,督促200餘個單位進行了集中整改。
  臨汾市紀委監察局表示,全市始終保持懲治大操大辦高壓態勢,發現一起,查處一起,有效遏制了大操大辦藉機斂財歪風的滋長和蔓延。
  值得關註的是,從近3年臨汾市查處的大操大辦案件看,70%的線索來源於群眾舉報。(完)  (原標題:山西臨汾278名幹部大操大辦受處分 70%因群眾舉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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